星期四, 3月 15, 2012

[轉載][新聞]物化女性?高中校花臉書粉絲專頁 引爭議 原文網址: 物化女性?高中校花臉書粉絲專頁 引爭議


在兩年前有網友在臉書成立了「高中校花點點名」粉絲專業,貼圖的權限原本只有專業管理員可以使用,不過在上禮拜卻突然開放所有人都可以po上校園美女的照片,並且還要求註明其就讀的學校和姓名,許多名校美女,如北一女中等,皆被po上該網,引起網友熱烈討論,有網友看得是津津有味,有人則是認為這是侵犯隱私且物化女性的作法,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,粉絲人數就從7500人瞬間增加到2萬人次。


沒有人可以抵擋住「美的事物」所帶來的吸引力。根據蘋果日報報導,「高中校花點點名」粉絲專業在近日開放給所有網友,分享校園正妹貼圖,並且要求需附加該正妹所就讀的校名和名字,其中包括:台南女中、高雄女中、新北市中和高中、北市松山高中以及北一女等名校的正妹照片,全都被分享在該網上,部分的貼圖還能連結到正妹私人的部落格或是臉書,讓不少網友一窩瘋前往點閱觀賞。

而「高中校花點點名」粉絲專業的粉絲人數也在短短不到一週的時間,從原本的7500人增加到2萬人,瞬間暴增1萬2千多人次。有人是帶著開心的心情來該網站瀏覽並表示,「這裡是天堂嗎」;不過有部分網友則認為這是物化女性、侵犯隱私權,還提出關站的要求。

該粉絲專業管理員於昨貼文回應表示,已經提醒網友在分享照片時,必須經過當事人的同意,並且取消一定得加上正妹姓名的規則。不過在昨天仍舊有部分網友在沒有當事人的同意下善自貼圖,像是中和高中三年級的學生張佳平昨日就透過校方表示,自己不知道個人的照片已經被公開在該粉絲網,對此網沒有任何的意見,不過將來若是因此受到騷擾,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。律師吳君婷說,網友在網路上對照片主角品頭論足,如果有詆毀的文字出現,可能會觸犯《刑法》的公然侮辱。律師李永然表示,po上校園正妹照和公共利益沒有關係,不過校名和姓名都屬於個人資料,如果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就隨意貼圖,將會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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